新電價上路連三降 電費幾乎打八折
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考察台灣電力公司,台電指出,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於104年1月20日立法院審議通過,迄今已3度調降電價,累計3次電價調整下修幅度為18.15%。

台電指出,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通過後,電價迄今已3度調降,其中,104年4月起,電價平均降幅為7.34%;104年10月起,平均減幅為2.33%;以及今年4月起,電價平均調幅為9.56%。

台電表示,4月起,電價調整主要反映燃料成本減少,其中,住宅及小商家用電以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為原則,中大型用戶適用的低壓及高壓各類電價,則適度加大時間電價尖離峰價差或價比,以鼓勵抑低尖峰用電。

根據台電資料顯示,105年上半年電價調整後,住宅用戶電費負擔減少約8.76%至9.89%不等,幾乎是電費打了9折。

若以家戶每月用電330度計算,4月起電費調降後,電費從新台幣728元,減少至656元,等於少了72元、減幅為9.89%。

對小商店用戶來說,4月起電費下調後,電費也有8.97%到9.81%不等的降幅,若以每月用電1000度計算,電費將從原先的3339元,調整為3013元,減少326元、減幅為9.7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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