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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族也可享有特休假、產假等權益。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評估,執行上會有問題;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說,把企業都趕走好了!企業死,徒留政府何用。
勞動部今天發佈公告修正「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」,並強調打工族跟一般全職勞工一樣,都享有特休假、產假、產檢假及謀職假等規定,只是部分工時勞工的部分假期,需依比例去計算。
林伯豐接受電話訪時說,「把企業都趕走好了!」
他說,政府不解決問題,反而逆向操作,對台灣經濟不利。經濟要提振,才能創造就業機會,薪水才會好,政府才有稅收;「如果經濟不繁榮,企業都死了,你政府有什麼用?」
蔡練生提醒,打工的態樣很多,勞動部今天公布的事,在執行上會有問題。例如部分工時勞工可能今天上午在OK超商打工,下午又到7-11超商打工,「相關假要由誰提供給勞工呢?」若是固定在一家企業打工,就比較沒問題。
他又舉例,企業缺工,也會找臨時工,臨時工只做數週或一個月,相關措施要執行時,屆時可能會有困擾,他呼籲勞動部「先不要處理這一塊」。1050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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